一
「咯啦。」
隔了一道檀木雕花门,寂静的室内忽然传出一声细微的动静。
那是珠玉碎裂委地的声响。
「师父!师父您怎么就这么走了啊?!」净坛使者顿时弹了起来,声情并茂地干号了两声,可惜他嘴边的糕饼沫子还没擦干净,显得诚意十分不足。
金身罗汉却是个实诚的,连忙宽慰道:「二师兄莫要伤心,天地万物,都不过循环往复,师父此去也是开启一段新旅程……」
只是他这番安慰的话还没说完,那肥头大耳的净坛使者就僵了僵身子,而后猝不及防地摔在地上。他的肉身以双目可见的速度迅速老去,身上的袍子也变得破败不堪,顿时成了个落魄的胖子。
「嘿,这呆子倒是动作快。」斗战胜佛笑了声,仍旧淡然地安坐吃茶。
金身罗汉原也坐回去吃茶了,却还是看不过净坛使者这东倒西歪的模样,便吭哧吭哧地把他那破败的肉身摆正了。
待他再次坐定没多久,忽地一垂首,仿佛昏睡过去一般,再看,竟也成了须发皆白的老态。
他颈上那串大佛珠子散落了一地,有一颗骨碌碌地滚到了斗战胜佛面前。
「咳,」斗战胜佛注视着停在面前的佛珠,把手中的茶盏放下了,「俺老孙倒成了最后一个。」
终于他靠着桌子,也不再动作了。
六道轮回,周而复始。
凡有身形者,皆不可避。
草木零落入泥,世人寿尽入土,即便是九霄云外的天人,也免不了有大五衰——衣垢秽,冠华萎,腋汗流,体臭秽,厌本座。
而后天地与我并生,万物与我为一。
万般结局,都是新的开始。
只是四者均未料到,他们几乎同时经历五衰,然而进入尘世之后,却相隔如此遥远。
那是千山万水也越不过的距离。
二
孙行者。姓孙,无名。
他原是一个弃婴,被街头卖艺的捡去拉扯大了。卖艺师父姓孙,人称老孙,他便成了小孙,还胡诌了个艺名叫孙行者。街头卖艺是个苦活计,好在他很有些耍枪弄棍的天赋,跟着师父学了几年,三五岁就能表演了。而今的少年早已挑起大梁,两人把挣的铜板凑一块儿,也能不受饥寒。
天才蒙蒙亮,小孙就起早弄吃的去了。他刚开门,睡在棚屋外头的小猴就「吱」的一声凑上来,他把手一伸,猴儿就十分默契地爬上了他的胳膊,蹲在肩头看他煮稀粥。
这猴儿还是师父心疼他打小就跟着走街串巷,没什么玩伴,不知上哪弄的。如今它也长成了个讨巧又活络的猴儿,卖艺的时候会捡截树枝在一旁戏耍,很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。
粥煮好的时候,老孙还牢牢黏在床板上,看模样是要和床同生共死了。
小孙见怪不怪,盛了碗煮好的稀米粥,拿着那磕了道口的碗在昏睡不醒的便宜师父鼻子跟前一晃。
「嗯……嗯?」老孙挣扎着坐了起来,「乖徒儿,再帮为师切一碟咸菜。」
乖徒儿并不想理他,挑着卖艺行头,牵着猴儿,已然走远了。
少年十六七年的人生,被起早贪黑的生计占掉一部分,日复一日的练习占掉一部分,鸡零狗碎的琐事又占掉一部分,剩下那点少得可怜的少年心性便被刻意忽略了。
但再怎么忽略,终究还是少年。
到了寻常杂耍的地儿,边上的算命半仙冲他一招手,那据说因为窥见天机而双目失明的眯缝眼睁开一道缝儿:「人已经来了。」
他点点头,悄声道:「好半仙,中午请你吃饭。」
「人家姑娘究竟怎么你了,」见午饭有了着落,半仙的八卦心顿时蠢蠢欲动,「欠你钱怎么?」
他笑眯眯地顺了顺猴儿的毛:「天机不可泄露。」
小孙托半仙留神的这位姑娘,是个寻常人家的寻常姑娘,喜欢来这边上的茶楼吃早茶,偶尔待上一整天,听听评书相声,嗑嗑瓜子,愉快地虚度一把光阴。
两人都在这一片长大,漫长的年岁里,不知有多少次共处同一空间,但由于生活圈子不同,从来都只是擦肩而过。
专注于杂耍的少年,原本也并未注意过这么一个姑娘。
直到两年前的一个下午,他和师父正翻着筋斗耍着棍,围观群众里忽然窜出一窝小屁孩,朝他们扔了堆烟雾大声势小的哑炮——后来才知道是另一伙杂耍的看上这块地儿了,故意搞的恶性商业竞争。
彼时围观群众不明就里,好一阵惊叫推搡,尚且没有修炼出大佬气场的小猴吓得满地胡跑,小矮个儿被烟雾一挡,根本注意不到,好悬就要被谁一不留神踩扁了。
少年这头才逮了几个闹事的小屁孩,刚把愣在原地的师父给择出去,回身就找不到猴儿了,急得直跳脚。就在这当口,这位擦肩而过十几年的姑娘出现了。
她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把小猴捞了起来,然而待小猴牢牢抓住她的胳膊后,却又有些怕了,只得僵硬地擎着胳膊跟随广大群众四下疯跑。
后世有个超人冲天的造型,大抵就是这模样了。
少年瞧着好笑,又觉得姑娘这副模样,讨他喜欢得很。
这份突如其来的感情在他心里悄然酝酿了两年,不知是三五不时就能碰面还是怎么的,感情竟然不减反升,迫得他终于忍不住要落实行动了。
方才半仙问他缘由,他一是面皮太薄,另一方面是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。
我喜欢这姑娘。
……因为她帮我举了个猴?
中午吃饭,半仙眯缝着眼,觑见那位姑娘就隔了两三张桌子,便热心肠地对小孙说:「孙小行者,那姑娘不就是欠你钱嘛,我给你去要回来罢!」
小孙不知这欠钱的误会是怎么来的,只把面前的菜往半仙那儿一推:「我有办法,不劳您费心,吃菜吃菜。」
这一等,就等到了临近傍晚。
半仙看姑娘都从茶楼里慢悠悠走出来了,替小孙发急:「孙小行者,你年纪不大,人是真怂。」
小孙听得乐了,一拍半仙肩膀:「得,帮我看会儿东西。」
他从那点少得可怜的少年心性翻来找去,又难能可贵地扒拉出了几分细心,想,人来人往的茶馆,适合重逢,却不适合初遇。
他要营造一个恰到好处的开场。
姑娘沿着河慢慢往家走,河岸边是连绵的木蔷花,赤红的夕阳散落在水面上。
这就是我钟意的姑娘了。
小孙望着她的背影,再一次意识到。
他这么想着,面上都不由自主地带了笑。黏在他腿边的小猴儿不明所以。
他摘了朵开得正好的木蔷花,塞到小猴的爪子里,然后一拍它毛茸茸的背脊,轻声道:
「去吧。」
小猴突然承担了这么个重任,丝毫不虚,握着花颠颠地就朝姑娘跑过去了。
姑娘正缓步走着,忽然觉得自己裙裾被什么扯了扯。
她低头一看,一只猴儿歪头蹲在身旁,伸爪递给自己一朵洁白的木蔷花。
她不由得笑起来,接过花,像是意识到什么般回过头。
少年站在几米开外,眉眼间初显的锐利都被温柔的笑意柔和了。
「姑娘,我家小猴儿喜欢你呢。」
然而一个恰到好处的开场,和一个不合时宜的开场,有时候是极其相似的。
相似到叫人无法辨别。
少年仔细地拿捏着分寸,和姑娘闲话几句,便道了别。他不敢在姑娘面前造次,走得规规矩矩,于是没看到姑娘回头望着他的背影,姑娘望了许久,而后低头嗅了嗅那朵木蔷,叹了口气。
少年因着喜欢,生出了几分细心。但有些事,仅凭这初生的细心是无法觉察的。
他以为这是自己蓄谋已久的「初遇」,小心地斟词酌句,以期营造一场无瑕的邂逅。
但这所谓的「初遇」,于她而言,本就是「重逢」。
若不是始终注视着少年的身影,两年前突发混乱的时候,她怎么能第一时间发现原本挂在他身上的小猴儿窜到了哪里。
她是喜欢听评书相声,但茶楼里就这么几个说书先生,任他们翻来覆去地说,也就是那么几个故事,何至于年复一年地来听。
不过是楼上靠窗的那方小木桌,望下来,正好能看到他干净利落的身影。
但这些细枝末节的心事,往后也没必要说出口了。
小孙是一路蹦跶回家的,面上的欢喜都快要溢出来了。到家才发现杂耍行头还在半仙那儿,便和师父打了声招呼,又要一路蹦跶着去拿行头。
师父今天似乎也心情大好,还让他回来时带坛酒,说是有天大的好事要庆祝。
「您老人家可真行,成天窝在家里也能窝出好事来?」
「小兔崽子,哪能成天待家里,我也是要跑业务的!」老孙红光满面,忍不住提前剧透,
「城北郑家下月嫁女,要请人杂耍,这大单被你师父我接到了!」
喧哗突静,沸油入冰,或是于辽阔开坦的万丈高处,倏然抽走了脚底的石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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